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

导语 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从贷款发生的次月由申请人按月偿还,受委托银行按月划扣借款人贷款本息,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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