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烟台卫健委事业编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导语 烟台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只要有全日制中专大专以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可先落户后就业。

  烟台人才引进全面降低落户门槛待遇:

  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符合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内容,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技能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技术技能资格证明,可先落户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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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待遇

  3年内每年市县两级在城区优势地段筹集不少于5000套人才公寓,在我市全职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租住,原则上3年一个租期,承租人首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50%确定;第二个租期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享受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新市民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中任一补贴的,均与人才公寓(住房)政策不重复享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最高额度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不与账户余额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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