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导语 现行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哪些变动?本地宝为您解答,详细内容如下:

  一是除符合免税条件的二手房转让外,对纳税人自己能够提供房屋合法有效原值凭证的住房和非住房按照查账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自己不能提供房屋合法有效原值凭证的住房按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自己不能提供房屋合法有效原值凭证的非住房按转让收入的2%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本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是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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