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烟台福山区义务教育入学安排

导语 2025烟台福山区义务教育入学安排来啦,包括幼升小,小升初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2025烟台福山区义务教育入学安排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幼儿园:为切实做好福山区 2025 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现结合福山区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招生报名与证件审核

   1.招生对象

  小学:截止到 2025 年 8 月 31 日,年满六周岁,未注册过小学学籍且符合福山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有正式注册的 2020 级小学学籍且符合福山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生报名方式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使用家长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完成“爱山东”APP 账号注册、登录和L4等级实名认证。

  方法一:“爱山东”APP 首页最上方搜索栏搜索“义务教育招生”,选择搜索到的“义务教育招生”--“烟台市”--“福山区”--“确认,去报名”--“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选择“幼升小报名”或“小升初报名”端口。

  方法二:在“爱山东”APP 首页左上角定位至“烟台市”--“烟台福山区”,搜索“智慧招生”,选择搜索到的“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进入“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选择“幼升小报名”或“小升初报名”端口。

   3.招生报名时间 2025 年 5 月 27 日—6 月 23 日。

  此阶段开放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系统,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进行提交。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为避免网络拥堵,家长可错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4.入学证件核验家长提交报名信息后,我区继续通过烟台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分批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并通过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我的消息”反馈核验结果。

  网上信息核验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核验通过的,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并作为参与学区划分的依据;对于无法通过烟台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在线核验的,需参加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预计时间为2025 年7 月5 日—7 月6日,具体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我的消息”发送,家长需将相关入学证件原件一次性备齐按时参加现场复核。

  5.补报名要求在 6 月 23 日前未能及时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可于7月11 日—7 月 14 日,登录“爱山东”APP 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进行补报名并参加核验。对于第一批报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可在本时间段内修改、补充相关信息,进行补报名并参加核验。信息核验中,对无法通过大数据核验的儿童,仍将通过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我的消息”栏目,发送线下审核时间和地点,家长需将相关入学证件原件一次性备齐按时参加现场复核。对于第二批报名的适龄儿童,将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二、报名登记信息核验材料

  (一)福山区户口的适龄儿童:1.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有自有房产的: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或家长结婚证)。

  (2)房产证(房产证暂未办理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改、拆迁的提供拆迁合同或协议,以及居委会出具的具体房产证明。注:房屋产权为共有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所占房产比例应大于 50%。

   2.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产,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信息的:

  (1)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或家长结婚证)。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产信息查询结果。

  (3)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等房产材料。

  3.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产,提供租房信息的: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或家长结婚证)。

  (2)租房合同(有效期 6 个月以上)。(3)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无自有房产信息查询结果。

  (二)非福山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1.父母、儿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有自有房产的: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或家长结婚证)。

  (2)房产证(房产证暂未办理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改、拆迁的提供拆迁合同或协议,以及居委会出具的具体房产证明。注:房屋产权为共有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所占房产比例应大于 50%。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区租赁住房的: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或家长结婚证)。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的有效居住证(户籍为烟台市七区的免于提供)。

  (3)租房合同(有效期 6 个月以上)。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提供正规劳动合同,同时提供截止到2025 年8月31日在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缴费证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福山区从事经营的(含承包乡镇土地),提供 2025 年 2 月 28 日之前在福山区办理的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或土地承包合同,同时提供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 6 个月且正在缴纳的缴费证明或年缴税达到 1 万元的完税凭证。

  三、学区划分学区划分

  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房产信息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

  1.在划片招生过程中,如学校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招生能力,首先以适龄儿童落户我区先后顺序进行安排,若仍有剩余学位,再按监护人购房先后顺序进行安排,额满为止。

  2.对于在外地完成小学段教育后,申请到福山区初中就读的学生,根据各初中学校剩余的学位数,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3.提供在福山区租房信息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各中小学校剩余的学位数,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四、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经审核确认符合要求的入学证件,一律不得变更替换。

  2.家长要如实填报入学信息,按要求提供真实证件,如因填报信息或提供证件不实造成适龄儿童无法就近入学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对于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将依法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对于已在外地正式注册学籍的儿童,因家长故意隐瞒并再次报名入学的,经查实后,将予以清退。

  3.各学校、幼儿园要尽到告知责任,将招生的相关政策、要求及时告知家长,同时要对不会操作报名系统的家长,尽量提供帮助。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与区教体局教育科沟通,严禁盲目答复、随意答复。

   4.为维护特殊儿童合法权益,家长在为其办理入学报名时,应提供儿童残疾证号、残疾类型等信息,不得隐瞒。

  5.对报名入学的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国家相关政策妥善安置。

  6.关于转学报名。

  拟转入福山区小学、初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 7 月 11 日—7 月 14 日,登录“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转学)”进行转学报名并参加核验。无法通过大数据核验的,仍将通过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我的消息”栏目,发送线下审核时间和地点,家长需将相关入学证件原件一次性备齐按时参加现场复核。

  为方便更多的家长了解福山区的划片招生政策,区教体局将通过福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福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福山区智慧招生平台,公布福山区中小学划片招生方案。

  区教体局义务教育段招生咨询电话,0535-2136128。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升学】,即可获取2025年烟台市各区升学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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