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中考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导语 5月10日,烟台市教育局出台《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综合素质评价为采用等级制评价

  5月10日,烟台市教育局出台《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市中考招生工作做出了全面安排,今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基本延续往年的政策。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等级制评价

  采用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来评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其中A等级的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35%。对学生判定为C等级时应慎重把握,原则上只对存在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的学生给予C等级。继续研究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赋分办法。

  更多信息点击查看:烟台市2023年中考招生意见出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烟台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中考】,可获 2023年烟台中考相关事项汇总,中考招生|考试时间|各科目分值|成绩查询时间+入口|志愿填报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