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烟台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导语 根据《烟台市2023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认定机构相关说明汇总,详见正文。

  根据《烟台市2023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一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一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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