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烟台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安排

导语 2018年烟台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数量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其余为统招生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我市自主特长招生数量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其余为统招生计划。

  一、自主招生对象

  自主特长招生的招生对象为公办普通高中本学校招生区域内在音乐、体育、美术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并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为避免学校交叉录取导致招生计划浪费,每个考生只能报一所自主特长招生学校保证更多的学生有升学机会。

  二、自主特长招生的具体程序为:

  普通高中学校于7月3日至8日组织实施自主特长招生。

  1.学校要成立自主特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的自主特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自主特长招生工作方案。自主特长招生方案于下达高中招生计划后一周内通过学校、媒体、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开。

  2.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学生本人自愿到自主特长招生学校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自主特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学校要依据有关资料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评和特长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初中学校、报考高中学校和相关教育局网站对录取学生基本信息和录取依据进行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无异议确定录取名单,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联合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参加自主特长招生的考生要注意,被自主特长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填报报考志愿,不能再参与其他批次的录取。

  三、特长加分及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我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继续实施特长加分及优惠政策。

  大致概括为两类考生:

  1.特长加分,对具有音乐、体育、美术、电脑制作、科技等特长及竞赛方面获优胜奖的学生,根据获奖情况和达到的等级情况,在普通高中录取时,给予加分录取。

  2.关于优惠政策方面,主要针对优抚对象子女、归侨及港澳台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等,当年在招生录取时分别给予一定降低分数录取的优惠照顾。考生的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必须在学生所在学校公示,如无异议,方可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中加分。

  四、特长加分注意事项

  1.特长加分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体育类特长加分要求是在初中阶段后两年(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5月1 日)取得的成绩,音乐、美术特长加分要求是在初中阶段前两年(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之间参加山东省学生艺术水平考试)取得的成绩。其余2类特长加分要求是在整个初中阶段(2018年5月1日前)取得的成绩。

  2.同一考生,其特长加分与享受的优惠政策不能重复计算,只计取最高项。

  3.从明年中考开始,具有体育、音乐、美术、电脑制作、科技等特长及竞赛方面获优胜奖的学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均不再具备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供高中学校录取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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