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小学转学休复学手续审验

导语 中小学转学休复学手续审验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休复学:休复学申请表、医院诊断书、病历。转学:房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转学证及回执。

原标题: 中小学转学休复学手续审验
中小学转学休复学手续审验
所属部门(地区) 芝罘区
受理单位 芝罘区教体局
办理机构 教育科
承办人员 王炳芹
联系电话 6633458
办理地址 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4楼教体局窗口
乘车线路 3、8、18、50、28、17路公交车口腔医院站点下车
在线办理地址
许可期限 即时办理
办理依据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芝罘区小学初中招生管理规定》([2008]51号)、《芝罘区小学、初中招生管理实施细则》
办理条件 休学:因身体原因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诊需要休学治疗三个月以上的。复学:休学治疗三个月后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诊可以正常入学就读的。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初二学生结业考试前一个月至初四阶段不办理转学(转至区外或由外县市区转入除外);小学五年级五月一日后停止办理转学。
提交材料 休复学:休复学申请表、医院诊断书、病历。转学:房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转学证及回执。
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审核——核准盖章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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